太康悖論二-一切都是為了某某某/誰誰誰…
執業生涯中,有人會和我說,是因為孩子,所以不離婚
但也有人和我說,是因為孩子,所以我要離婚
我懵了,怎麼兩邊說法不同?
我以為有些人是因為「生活費不夠」所以需要繼續這個婚姻,但不對啊,雙方都是經濟獨立、時間也自由的人,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
為了究竟真相,我繼續收集更多的命盤發現,這個情況發生不止在婚姻,在事業、家庭、人生成就上…等。
例如:
1.因為我要照顧家裡,所以我得在家鄉繼續憂鬱(不開心、悶)
2.因為我是離婚律師,如果我被人知道家暴離婚的話,會影響我的案源
(見陸劇:女士的洲第38集30分整左右)
(我本人怎麼覺得勇敢走出來反而是會案源更多,但竟然被說成案源更少?)
最後,我得到一個結論
這個結論是命主創造的悖論,
為了繼續這樣的生活,會創造不合情、不合理的怪異想法當成是「合理的原因」
(一種另類的合理化,區別於出軌、做錯事的合理化)
其實真相應該是:
「我因為想要繼續這樣的生活/或還債」,
「為了繼續這樣的生活/還債,靈魂又得要讓自己是對的」
「所以我要創造一個幾近"合情合理"的原因來滿足我自己"繼續這樣下去的理由"」
「如果沒有有個完美支撐我繼續下去"這樣"的理由,我恐怕會發瘋」
這是屬於靈魂的"完美"機制
完美的bug機制
換另一個角度來說
其實靈魂為了「體驗」(還債)
在"時間"這個因素還沒有完成的時候,靈魂會給自己一個說法讓自己這樣過下去。
甚至在"某動作、或事件"因素還沒有完成的時候(也可以說是達標),,靈魂會給自己一個說法讓自己這樣過下去。
當"時間"因素完成,或"某動作達標"(例如被家暴到送醫至瀕死經驗時),會突然清醒
(我的解讀是,債還完了)
命主會提出一個和以前完全不同的論點,而且是真正沒有bug的機制
「我解脫了,我要離婚了」
「我想通了,我不應該這樣下去,以前的我錯了」
「我錯在自己的害怕、膽小」
「其實真正的原因就只是因為自己xxxxxxx」(靈魂會填補各項合理的理由,這個理由,在靈魂體驗完或還完債時就會出現,而且沒有bug)
祝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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