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康悖論一:我要高富帥
此悖論是我由2019年開始論命至今所發現的矛盾規則,又回憶有記憶至今,所遇到的人、事、物後,發現存在的現象。
1.高富帥、白富美
論命時常聽到,或是學生也常提出,想要找到的對像是
a.多金
b.多情
c.多義
d.性能力強
e.長的帥
f.工作能力強
g.包容心強
h.口才好
i.有時間陪我
其實這樣的人,我目前沒有聽過真正存在的!
應該說,即便存在,但這樣的人會「服務你」,但也會去「服務別人」
(換位思考一下,為什麼只要服務你呢?)
我們可以看到:
影星林志玲小姐,也找了很久,對方也未必條件通通符合,但滿意、開心、幸福即可
再換個案例來看
a.楊冪&劉愷威先生帶給我們的啟事
b.趙麗穎&馮紹峰也沒有經歷的太久
c.宋慧喬&宋仲基
d.王力宏&李靚蕾的故事
e.大S &汪小菲的故事
f.福原愛&江宏傑的故事
g.羅志祥&周揚青的故事
h.范冰冰&李晨(屬例外情況)
(詳情請見內文引用文章:https://www.cosmopolitan.com/tw/entertainment/movies/g36273843/divorce-shock/)
假若你的條件不如上述的主角(無論男女),那為什麼會或不會發生上述的事情呢?
那另一種情況:
a.鄧超和孫儷
b.吳奇隆與劉詩詩
c.張家輝與關咏荷
d.張晉與蔡少芬
e.張智霖與遠咏儀
f.黃磊與孫莉
g.劉青雲與郭藹明
他們又有何不同?有沒有見到差異,可以思考一下原因,這才是我們應該練習的!
有些人的宗旨是:
「我的配偶,我負責」
「不是我的配偶,我服務」
或
「觀眾在看的時候我演出,觀眾沒在看的時候懶得演」
「直到台下人走過不見後,回歸本色,最後有人得唱著心碎離別的歌」
此為曲折離奇的悖論之一。
太康評注:
注意,感情可能有是來還債的!
些是欠債的你要還,有些是來報恩的,有些是來經歷的,都不一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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